王红英(奉贤区领导王红英)


王红英,女,白族,1981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自2007年进入刑事审判庭以来,王红英同志在刑事岗位工作已有13年,办理各类刑事案件达600余件。经过千锤百炼,从当初青涩的法庭新手,逐步成长成一名成熟、稳重、可堪重任的专业法官。特别是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她积极投身到全区扫黑除恶斗争中,坚持依法审理,严保案件质量,累计办理涉黑涉恶案件6件,以踏实勤奋的作风和优秀的工作业绩赢得了领导和同事的一致好评,为维护法律权威和法治公平正义,守护一方百姓平安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

用专业素养,开创黑恶案件办理新速度

王红英同志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勇敢担当,主动作为,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充分发挥庭审在案件中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讼、公正裁判中的重要作用,凭借多年来练就的专业素养开展高质量高效率办案,取得了良好成效。

2019年5月30日,王红英在永定区院受理的覃新荣、覃欣慰等42名被告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案(以下简称“6.11”专案)中担任合议庭成员,该案有42名被告人,涉及35起犯罪事实,被指控11项罪名,案情重大复杂,社会影响巨大,王红英负责审理“6.11”专案中的16起犯罪事实。为了更好地审理和查明事实,王红英从证据入手,概况案件事实,归纳审理要点,同时采用“表格式”审核方法,制定了例如案情分析表、量刑情节表、辩护人观点分析表等一系列表格,使案情汇总时能迅速准确表述要点,极大提高了办案效率。为了更好的审理此案,王红英在办理专案的7个月时间里,发扬“白加黑”、“五加二”工作模式,主动放弃双休日休假,加班加点阅卷,逐一甄别证据,反复推敲文书,几乎每晚都是全院最后离开单位的审判人员。

她一边大量阅卷,一边还学习涉黑恶案件系列规定,查询大量的审判类案件和专业论文,严把审判程序关、证据关、事实关,坚持做到宽严有据,罚当其罪,切实提高了审判质量。“6.11”专案于2019年12月24日当庭审判,王红英和其他六位法官、陪审员,一坐就是三小时,不能上厕所,更不能有任何时间休息,连续保持这种庭审状态整整6天!最终,两名涉黑首领均被判处25年有期徒刑,张家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克难阶段以来的第一起涉黑专案顺利审结。

2020年6月29日,王红英受理了鲁某国等6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该案仅用30天就当庭宣判结案,开创了张家界办理涉黑恶案件新速度,同时该案也宣告永定区人民法院已诉涉黑恶案件全部审结,提前实现“清零”目标。

用严谨作风,擦亮刑事审判庭法治底色

作为一名刑事法官,不仅要在庭审中罚罪惩恶,维护法律正义和权威,还要在审判过程中严谨审查在案证据,严格遵守刑事诉讼程序,守护法治公平与公正。

王红英同志在办理涉黑恶案件中,始终坚持公平公正的法治理念,对每笔犯罪事实,严格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逐一甄别证据,反复推敲法律文书,用严谨的态度梳理每个细节。对被告人、辩护人庭审前提出的各种申请,她总会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在法定时限内审查和回复,对诉讼参与人未提出的问题,也一定予以注意且有相应处理意见,确保案件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真正做到“阳光司法”。在案件审判过程中,她坚持严标准要求、严措施管理、严纪律约束,主动加强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联系,统一建立证据收集、固定、审查机制,先后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4项,多次参加公检法协调会议,就涉黑恶专案办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会商,组织专案组对需要补证、需要制作的汇总性材料进行磋商,确保审理过程中既严格把握对黑恶势力的认定标准,不随意拔高或降低,又准确把握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原则,做到高效审理,精准判处。几年来,她办理的涉黑恶案件中没有发生一起冤假错案,都成为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的“铁案”。

王红英

用使命忠心,绘就和谐社会平安画卷

“忠于宪法和法律,忠于人民利益,恪守职业道德,严肃执法,公正司法,廉洁奉公,捍卫法律尊严,维护法制统一,为社会主义法制事业奋斗终身。”当年就职宣誓前举起的右手,庄严的誓词,王红英都历历在目,不能忘却。在办理涉黑恶案件中,王红英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初心,牢记“黑恶必除、除恶必尽”的使命,在工作中淬炼忠诚本色,在实践中磨练业务技能,用法律维护社会和谐、百姓平安。

王红英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王红英主动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协调配合,通过对办理的涉黑恶案件采取逐案筛查、循线深挖等方法,提高线索转化率,努力实现侦办涉黑涉恶案件与查处“保护伞”同步进行,从源头上、根本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在“6.11”专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王红英本着“站在老百姓角度看问题”的态度,积极促成该案中多名被告人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达成刑事和解,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经济损失得到及时补偿,相关权益得到公平维护,达到附带民事案件“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结案后她还积极开展审判调研工作,及时总结审判中好的经验,撰写了《落实人民陪审制度案例》论文。先后获得全市法院扫黑除恶先进个人、永定区政府嘉奖等多项奖励。

微信号|永定区人民法院

新浪微博|张家界市永定法院

本文收集自互联网,如果发现有涉嫌侵权或违法违规的内容,请联系6532516@qq.com以便进行及时清除。
分享到